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疆巴州和静县水利局原局长张长明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张长明在实施和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过程中,作为该项目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监管方负责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该项目完工后仍存在供水不畅等问题;在实施和静镇等5个乡镇管网延伸及维修工程项目过程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机构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张长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疆巴州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阿依努尔·巴拉提对分管的财务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阿依努尔·巴拉提对其分管的财务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他人挪用、贪污公款281.4万元。2021年1月,阿依努尔·巴拉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问题,有的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不力,有的履行审核把关不严,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党员领导干部岗位责任虚化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自觉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紧迫感责任感,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遵纪守法,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盯住重点人重点事,敢于较真碰硬,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职不力、问题频发的党组织和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