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8月,和静县纪委监委以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结案1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6人(其中:党纪处分136人,政务处分23人,双重处分3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
从受处分人员职级情况看,涉及乡科级干部15人、占9.62%,一般干部12人、占7.69%,村(社区)党员、监察对象或企事业单位等其他人员129人、占82.69%。(图1)

从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看(一人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多次计算),违纪行为118人次,其中:违反组织纪律62人次、占处分总人数(下同)的39.74%,违反廉洁纪律21人次、占13.46%,违反群众纪律3人次,占1.92%,违反工作纪律29人次、占18.59%,违反生活纪律14人次、占8.97%;职务违法犯罪行为9人次;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33人次(包含酒驾醉驾11人次)。(图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