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拓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原经济发展办主任张奕对负责的安居富民房建设审核监管不严,导致多人违规享受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张奕对该镇享受安居富民补助政策的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多人违规申请并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2020年12月,张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疆巴州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古尔温吐勒尕村村委会原副主任乔龙巴图帮助他人违规享受草补资金问题。2017年5月,乔龙巴图明知毕某(另案处理)为国家公职人员,不符合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享受条件,仍帮助其违规领取了2016年度草原生态奖补资金0.5万元。2021年6月,乔龙巴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疆巴州和静县巴音郭楞乡哈尔萨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巴图巴叶长期拖欠村集体铁畜承包费问题。2019年至2020年,巴图巴叶拖欠村集体铁畜1.86万元,经村委会多次催要,一直未缴纳。2020年12月,巴图巴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3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领取安居富民补助资金;有的不顾群众利益,帮助他人违规享受草补资金;有的把村集体财产当“唐僧肉”,长期拖欠铁畜承包费。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坚决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第一年,对巩固脱贫成果的认可度最终要体现在群众的获得感强不强、满意度高不高上。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政治立场,拿出过硬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乡里的情、村里的点,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针对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责任缺位问题,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