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静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03信息来源:未知浏览次数:0

    近日,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县党委巡察办主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琼同志传达县党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县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4日,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走访入户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学习不深不透;聚焦总目标意识不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上有差距,执法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规范、不透明;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党组班子不健全,议事规则不规范;选人用人不当,干部管理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评议党员不实,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县党委第四巡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执法,勤政为民。二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县纪委常委、县党委巡察办主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琼同志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大意义。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书记要承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真反思、真整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党组织要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责任到人、逐项落实。三是按期报送材料,做到问题整改全程经得起检验。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也是政治责任。党组织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重点做好10个工作日内向县党委巡察办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台账,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党组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巡察反馈会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坚决不打折扣地认领整改问题,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实现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和静县纪委监委、县党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县党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党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等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