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党委巡察办。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宣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此外,设有信息中心。设有县党委巡察办。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设有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具体为:第一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组、第三纪检监察组、第四纪检监察组、第五纪检监察组、第六纪检监察组,县党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