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静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06信息来源:和静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和静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是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站位、决策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更好领导和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参照《自治州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结合县纪委常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和静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有效举措,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习内容

    和静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需要的有关方面知识;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学习形式

    和静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一般由县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县纪委书记委托县纪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县纪委常委会委员、监委委员出席,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总支,党委巡察办,各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委机关、巡察机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列席;必要时也可扩大至十三届县纪委委员和县监委特约监察员。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加强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主要采取组织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集体研讨、重点发言的形式开展集体学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采取其他形式。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要在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一般每两月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安排。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录音录像留存资料。经县纪委书记批准,可安排新闻报道。

    四、职责分工

    和静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筹备组织工作由组宣部牵头,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协助:组宣部负责起草年度学习计划,研提每次学习方案,提出主讲人建议,邀请主讲人并审核讲课稿;办公室负责起草县纪委书记在主持学习时的讲话和会务组织工作;组宣部负责安排录音录像留存资料,根据领导同志要求安排新闻报道;机关党总支负责按要求起草报送集体学习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