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7信息来源:和静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发现并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巴州和静县和静镇查汗通古村村委会主任玉素甫·阿布拉落实扶贫工作不力问题。

    玉素甫·阿布拉任和静镇查汗通古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不力,落实扶贫工作不力,查汗通古村2016年申请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购买的47.9平方米门面房一直闲置,未发挥经济效益。玉素甫·阿布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2月12日,由和静镇党委对玉素甫·阿布拉诫勉谈话,免予党纪处分。

    2.巴州和静县巴仑台镇扶贫办主任才仁道尔吉伪造发放表套取救灾资金的问题

    2014年4月至9月期间,才仁道尔吉在负责实施巴仑台镇夏尔才克村“三民巴扎”工程时,经原巴伦台镇党委书记胡春华(已另案处理)示意,先后2次伪造受灾补助资金发放表,违规套取救灾资金20万元,用于支付“三民巴扎”工程款,该项目至今未取得实际效益。2018年10月,才仁道尔吉任巴伦台镇扶贫办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扶贫项目存在档案不规范等问题。此外,才仁道尔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月23日,给予才仁道尔吉党内警告处分。

    3.巴州和静县阿拉沟乡政府副乡长巴图宝力岱落实扶贫项目失职失责,贫困户未受益等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期间,巴图宝力岱在扶贫项目实施工作中慵懒无为、效率低下,导致项目无法实施,6.642万元项目资金滞留,11户贫困户2015年至今未建设暖圈;将扶贫项目中原定发放给40户贫困户的500只生产母羊,承包给4户牧民(非贫困户),擅自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人员纳入发放范围,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843万元;擅自变更项目内容、致使4万元扶贫项目长期闲置,放任亲属用扶贫项目资金0.6万元建自家鸡舍,致使群众利益受损。2019年1月23日,给予巴图宝力岱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这些案例,看似问题很小、涉及金额不大,实则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着力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坚决从制度上查缺补漏,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给“微权力”穿上有效的“紧身衣”,真正做到压力传导不掉链,责任落实不空转,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

    中共和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