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资料

    中国共产党和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23-02-08浏览次数:0

    中国共产党和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3年2月7日中国共产党和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和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在和静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4人,列席27人。

    县党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静工业园区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党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彭春华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 为推进和静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无私无我的崇高境界、深切真挚的人民情怀、直面问题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指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全会指出,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标本兼治综合效能日益彰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有效发挥;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监督执纪执法的精准性实效性显著增强;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明显提高;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全会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分析了和静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指出了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时刻牢记和践行“三个务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更加自觉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全会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及县党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和静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扣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聚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两面派”。

    第二,坚定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制度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问责乏力、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推动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监督“一盘棋”格局。

    第三,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力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党的领导职能等情况,扎实推进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整改责任、督促、评估机制,一体推动解决巡视巡察新发现和以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第四,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从“关键少数”严起、从年轻干部严起,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向严向实。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自觉遵循。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第六,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始终保持高压惩治的力度、节奏、态势不动摇,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领域紧盯不放、重点监督,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紧跟案件查办同步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提升治理效能。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第七,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促进监督制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持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从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长效推进“打伞破网”,深化营商环境治理,强化“小微权力”监督,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第八,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持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推进派驻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第九,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高运用政策策略、做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执纪执法本领。落实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坚决防治“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党委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和静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