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和静县党委4个巡察组集中向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十四届和静县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县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8月10日,十四届县党委第三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巴音郭楞乡所辖的苏力间村、哈尔萨拉村、巴音郭楞村、奎克乌苏村、阿尔夏特村共9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反馈会上,县党委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县党委决策部署的态度更加积极,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持续向上向好态势,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各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主责主业还不够到位;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风险内控管理职责不够有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偏松偏软情况;有的落实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组织核心作用和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点等。
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党委组织部、县党委巡察办、被巡察单位包联县乡领导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工作,积极主动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思想上认领问题,在行动上整改问题,牢固树立整改“一盘棋”思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将整改过程作为增强党性锻炼的过程、改进提升工作的过程;要强化政治担当,定实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对账销号,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清仓见底清零,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在标本兼治中,实现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按规矩履职办事的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成效常在、常态。县纪委监委和县党委组织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追责。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县党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刻反思、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以上率下、狠抓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的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